據12月29日央視新聞聯播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三項個稅優惠政策。
01、會議上決定延續實施三項個稅優惠政策
會議上決定延續實施三項個稅優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對年終獎稅收優惠延期兩年,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稅收優惠延期一年。
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
一、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02、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
根據最新政策,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單獨計稅或者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根據測算,單獨計稅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適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1、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0年終獎
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更節稅
2、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36000年終獎
選擇兩種方式都可以
3、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36000
當含年終獎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6000時,由于年終獎單獨申報存在雷區等原因,為使稅負最低,可在年終獎和工資之間進行分配,分配的年終獎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申報。
舉個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后,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
(按照單獨計稅的方式和按合并計稅的方式)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
(按照單獨計稅的方式和按合并計稅的方式)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合單獨申報。單獨計稅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適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年終獎金額可以參照下表
進一步看,年終獎高于3.6萬元,且年終獎+年薪(五險一金、專項附加等扣除)高于9.6萬的群體來說將主要受益。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政策對能夠拿到高獎金的納稅人很可能影響不大。
03、年收入不超12萬元免補稅政策延續
2019年11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負擔,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匯算清繳義務。
此次國常會決定,將年入不超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時,匯算清繳地與預扣預繳地規定不一致的,用預扣預繳地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與用匯算清繳地規定計算的減免稅額相比較,按照孰高值確定減免稅額。
居民個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居民個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可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居民個人按規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后,經稅務機關確認,居民個人可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規定追補扣除。
根據2019年12月公布的政策,年度匯算僅計算并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者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04、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期一年
國常會還確定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期一年。
據上海榮正咨詢發布的《中國企業家價值報告(2021)》顯示,2020年全年共公告了448個股權激勵計劃,同比增長32.94%。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選擇和使用股權激勵制度。
由于股票期權收益可與當期其他工資、薪金所得分開單獨計稅,使納稅人得到又一次適用較低稅率的機會。
此次國常會宣布政策延期,意味著,股權激勵仍可以按照單獨計稅原則,即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扣繳方式類似,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這就為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留下了很大的空間,這也是不少上市公司會采用股權激勵代替個人工資薪金的理由之一。
根據國常會的估算,上述三個政策的延期,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您知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