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銷登報詳情
為什么企業注銷要登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6條規定, 清算組du應當自成立之日起zhi十日內通知dao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所以公司注銷要在報紙媒體上做"注銷公告".
注銷公告需提供的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2.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
注銷公告所需資料有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證復印件;
3.公告內容(**公司,準備注銷請各債權債務人自見報45日內到我公司清算小組辦理債權債務事宜)登報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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